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
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含光路108号龙湖春江郦园(又名:龙湖春江郦城)4栋2904号房屋,产权证号:房屋暂未交付,无产权证,产权性质:住宅,建筑面积:132.7㎡,占用情况:无占用。承租情况:无租赁。是否可以看房:否(目前该小区在建,无法进入)。
详情可下载的评估报告及其附件,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,并承担相应风险。(注:一切以实物为准)
协议价:2000000元,起拍价:2000000元,保证金:300000元,增价幅度:5000元(以及其整倍数)。
特别提醒: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、图片等,仅供竞买人参考,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,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。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
特别提醒:为坚决落实“房住不炒”的政策,落实“精准调控”的要求,根据长沙市购房限购相关政策,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人(包括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)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,在竞拍前需自行通过长沙住房APP平台或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购房资格审查。若竞买人无购房资格参与竞拍,拍卖成交后,因竞买人不符合长沙市房屋限购相关政策无法过户,该种情形应视为竞买人悔拍,应承担悔拍的相应法律后果,保证金不予退还,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、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、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。
标的名称: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含光路108号龙湖春江郦园(龙湖春江郦城)4栋2904号房屋
权证号码:房屋暂未交付,无产权证
法院执行裁定书:(2021)湘0102执2614号之一
标的所有人:周敏求
标的现状:房地产现状用途为住宅,小区在建中,未交房。
提供的文件:1、《法院裁定书》;2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;3、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
标的物介绍:建筑面积132.7平方米;三室两厅两卫(具体以实物为准),目前该小区在建中,未交房,暂无产权证;
周边配套:标的小区周围有长郡滨江中学、长沙市实验小学长沙市麓山滨江实验学校等学校。小区周边生活较为便利,周边有凯德壹中心(茶子山路店)、奥克斯广场、恒大商业广场等商场,有102路、291路、70路、131路、217路、215路等多趟公交线路途经。
所在小区:龙湖春江郦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