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
长沙市岳麓区看云路111号璞丽景园2栋1007号房屋,以上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,房屋结构:钢筋混凝土结构,建成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,产权面积为92.76平方米,分摊面积为18.81平方米。房屋总层数34层,标的位于第10层。
标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看云路111号合能璞丽小区,位于看云路与观花路交汇处。周边学习、娱乐、运动、休闲等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,有工商银行、北京银行、梅溪湖公园、长沙市四医院、长郡梅溪湖中学、长沙市岳麓区试验小学等重要企事业单位、公共设施。出让便利,有梅溪湖西地铁站、386、902、359、371路等多路车经过这里,该区域配套设施较完善,较适宜居住。
双方协商议价:200万元,起拍价:200万元,保证金:40万元,增价幅度:2000元(以及其整数倍);
特别提醒: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、图片等,仅供竞买人参考,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,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。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
特别提醒:为坚决落实“房住不炒”的政策,落实“精准调控”的要求,根据长沙市购房限购相关政策,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人(包括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)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,在竞拍前需自行通过长沙住房APP平台或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购房资格审查。若竞买人无购房资格参与竞拍,拍卖成交后,因竞买人不符合长沙市房屋限购相关政策无法过户,该种情形应视为竞买人悔拍,应承担悔拍的相应法律后果,保证金不予退还,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、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、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。
标的名称 | 长沙市岳麓区看云路111号璞丽景园2栋1007号房屋 | |
拍卖依据 | (2021)湘0304执68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| |
标的所有权人 | 肖蕾、刘明 | |
标的 产权证号 | 不动产权证号 | / |
房屋产权证号 | 20180028764、20180028765 | |
合同备案登记号 | / | |
土地使用权证号 | / | |
标的 产权证信息 | 共有情况 | 按份共有 |
房屋用途 | 住宅 | |
土地权属性质 | / | |
土地取得方式 | / | |
土地规划用途 | / | |
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| / | |
产权面积 | 92.76㎡ | |
分摊面积 | 18.81㎡ | |
土地面积 | / | |
房屋结构 | 钢筋混凝土结构 | |
房屋所在层/总层数 | 10层/34总层 | |
标的权利限制 及瑕疵情况 | 查封情况 | 被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查封 |
抵押情况 | 有抵押。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| |
拖欠税费等情况 | / | |
房产所在地是否限购 | 是 | |
标的 现状介绍 | 房屋户型 | 3室2厅1厨2卫1阳台 |
建成年代 | 2016年左右 | |
房屋朝向 | / | |
装修情况 | 已装修 | |
租赁情况 | ||
钥匙情况 | ||
是否已腾空 | ||
过户情况 | ||
其他介绍 | ||
标的过户 相关税费情况 | 买方税费 |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|
卖方税费 |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| |
拍卖成交后 法院提供的文件 | 1.《法院裁定书》;2.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。 | |
备注 | 该小区系长沙法拍房限购精准调控名单内小区,特别提示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人(包括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)必须符合长沙市住房限购政策,在竞拍前需自行通过长沙住房APP平台或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|
所在小区:合能璞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