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阳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
拍卖标的:本次拍卖标的物是住宅用房,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东四路268号恒大翡翠华庭3栋207室,合同编号为:20130076207,显示房主为李修贞所有,房号为207室,结构为钢筋混凝土,建筑面积102.67平方米,规划用途为住宅,实际用途为住宅。
标的物土地状况为:
| 座落 |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东四路268号恒大翡翠华庭3栋207室 |
| 用途 | 城镇住宅用地 |
| 土地形状 | 规则 |
| 地形地势 | 平坦 |
| 地质条件 | 较优 |
| 土地开发程度 | 宗地内外六通(通路、通电、通上水、通下水、通讯、通气) |
标的物外墙贴外墙砖。标的物所在区域内水电、气设施完善,网络、通讯设施完善,有电梯、消防栓、专业物业管理,设施设备维护状况良好。标的物西倚县府,东临松雅湖国际林,居松雅湖富人区核心,紧临特立、松雅湖双公园,休闲绿意空间,尽纳自然。周边有卜蜂莲花,步步高超市,更有北大学幼儿园、金鹰小学、松雅湖中学、星沙中学、大众传媒学院,有地铁3号线,102路、701路、204路、501路、703路、705路、808路、星2线等,该标的物周边名牌教育机构林立,孕育人文书香领地,行政、交通、商业、生态、教育拱卫环绕,畅享一站式都心生活。
双方议价:1100000元(估价范围包括房屋及其应分摊土地)
起拍价:1100000元,保证金:100000元,增价幅度:5000元。
| 住宅/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| |||
| 标的名称 |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东四路268号恒大翡翠华庭3栋207室 | ||
| 权证情况 | 法院执行裁定书 | (2021)湘0421执289号之一 | |
| 合同编号 | 20130076207 | ||
| 标的所有人 | 李修贞 | ||
| 标的现状 | 房屋用途 | 住宅 | |
| 是否已腾空 | |||
| 有无电梯 | 有 | ||
| 租赁情况 | |||
| 权利限制情况 | 查封 | 被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查封 | |
| 抵押 | 抵押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 | ||
| 提供的文件 | 1、《法院裁定书》; | ||
| 标的物介绍 | 建筑总面积 | 102.67平方米 | |
| 公摊总面积 | 19.38平方米 | ||
| 户型 | 三室两厅一卫 | ||
| 装修情况 | 精装 | ||
| 周边配套 | 西倚县府,东临松雅湖国际林,居松雅湖富人区核心,紧临特立、松雅湖双公园,休闲绿意空间,尽纳自然。周边有卜蜂莲花,步步高超市,更有北大学幼儿园、金鹰小学、松雅湖中学、星沙中学、大众传媒学院,有地铁3号线,102路、701路、204路、501路、703路、705路、808路、星2线等,该标的物周边名牌教育机构林立,孕育人文书香领地,行政、交通、商业、生态、教育拱卫环绕,畅享一站式都心生活。 | ||
| 税费情况 | |||
| 其他费用情况 | |||






所在小区:恒大翡翠华庭